為進一步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》,,落實《安徽省紅十字會深化改革方案》有關事項,,近日,省委編辦下發(fā)《關于調整省紅十字會機關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》,對省紅十字會機關職責等進行明確和調整,。
安徽省紅十字會作為依法建立的地方紅十字會,是黨領導下的群團組織,,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,,由省政府領導聯(lián)系,列入群團管理序列,。調整后的主要職責是:對在自然災害,、事故災難、公共衛(wèi)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(fā)事件中的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;開展應急救護培訓,,普及應急救護,、防災避險和衛(wèi)生健康等知識,組織志愿者參與現(xiàn)場救護,;參與,、推動無償獻血、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,,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相關工作,;組織開展志愿服務、紅十字青少年工作,;宣傳,、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》及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;依法開展與國(境)外紅十字會組織,、紅新月會的合作與交流;協(xié)助政府開展相關社會救助,、人道主義服務工作等,。
為進一步加強機關黨建,健全治理體系,,依據(jù)上述職責,,批復還對會機關內設機構、直屬事業(yè)單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進行了優(yōu)化調整,。
(辦公室 葛麗)